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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6日,深交所发布监管措施,剑指辉芒微IPO项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2名保荐代表人。在辉芒微发行上市审核中,中信证券未充分核查辉芒微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,未关注异常情形,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,且未对生产周期披露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。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,对保荐代表人陈禹达、王彬给予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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